一次性交易流程
簽合同:
1、賣方攜帶產權證、身份證、公共維修基金收據原件;買方攜帶身份證和定金
2、簽約后買方向賣方支付定金,按法律規定定金不得超過房價的20%
買方支付房款
交接房款有2種方式:
1、自行交接:買方直接將房款交由賣方自由使用
2、銀行托管:買方把房款存入銀行指定賬戶辦理資金托管手續,買賣雙方與銀行簽訂托管協議
建議交易雙方選擇第2種方式
交稅和過戶:
1、交稅前小提示:
各區縣稅務局要求不一,有些區縣只能刷銀聯卡,有些區縣現金也可使用
2. 交稅過戶要準備的資料:
A 賣方: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和產權證原件到場,并準備原購房發票和契稅票。如本人無法到場,需辦理售房委托公證。
B 買方:本人持身份證原件(外地戶口需帶暫住證)到場;如本人無法到場,可手寫委托書
3、資料齊全的情況下,當日即可辦理完畢
費用結清和物業交接
1、費用的截止日期以交房為準。賣方結清物業費、供暖費、電話費、有線電視費、燃氣費、水費(熱水、 冷水、中水)、電費等所有費用
2、房屋交接,買賣雙方清點家具家電,簽署《物業確認書》
3、將賣方的公共維修基金收據更名到買方名下
4、提醒賣方將戶口遷移出并配合買方遷入戶口
賣方收取房款:
產權過戶后買賣雙方共同至銀行簽署解凍協議,并提供契稅票和受理通知單,銀行一般在當天解凍房款,最遲到次日,賣方可使用該筆款項。